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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工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七章第二节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7-12-01

2)得到抚恤金额一般均等,也可协商确定。

3)遗嘱优先。

定期抚恤金

(1)遗属享有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1)父母(抚养人)、配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平均

生活水平;

2)子女:

----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

来源

3)兄弟姐妹:

----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有

该军人生前供养

(2)遗属享有定期抚恤金的标准:

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确定。

(3)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及终止:

前提:享受定期抚恤对象死亡。

处理:增发6月抚恤金。

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三、残疾抚恤的具体规定

(一)残疾抚恤的对象和现役军人残疾性质及等级的认定

(二)残疾军人抚恤的标准及待遇

(一)残疾抚恤的对象和

现役军人残疾性质及等级的认定

1、残疾抚恤对象:

因战、因公致残---一至十级享受抚恤

因病致残---------一至六级享受抚恤

2、残疾性质的认定:

(1)因战致残

(2)因公致残

(3)因病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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