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位置: 社会工作师 > 报考指导 >

河北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2017-03-20

三、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5.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深入研究我省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规模和结构。探索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会工作职业教育、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相衔接的教育培训体系。要发挥高校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专科、本科、硕士等不同层次教育相互衔接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终身学习制度。加强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推动民政部门与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合作,共建社会工作实训基地。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积极开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培养和引进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对学科有带动作用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作用。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对各级民政机关干部及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抓好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开发,加强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社会工作列为教学内容,每期培训要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教学。

四、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

6.建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在城乡基层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定相应岗位等级、岗位数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比例,形成我省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一是城乡基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城市社区按照每个社区居委会不低于居民人口万分之二的比例设置岗位,配备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全覆盖。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吸引城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围绕农村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低保对象、残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单亲母亲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每个乡镇开发2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有条件的农村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二是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要根据事业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三是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直接面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鼓励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有人员要善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四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要将吸纳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五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和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扶贫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矫正帮教对象、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7.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根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慈善事业、犯罪预防、禁毒戒毒、残障康复、人口计生、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可在社区、教育、卫生、司法、公安、民政、残联、职工帮扶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8.坚持职业能力提升和人才引进相结合。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配置既要着眼于加快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又要考虑公共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为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配置应采取提升现有人员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的办法。对从事社会工作但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培训,提高他们的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按要求进行登记,逐步做到持证上岗。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及有志于社会工作事业的人员,在我省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并进行社工登记。全省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经过登记。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