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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社会工作师考试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01-06

四、考试科目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请应试人员考试时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为:

名称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038.
社会
工作者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03.社会
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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