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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第11章第3节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9-12-04

【导语】: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就要来了,开始复习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小伙伴们,先来了解一下基金会管理法规与政策!

一、基金会的设立: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一)基金会的分类及设立条件

1.分类:(根据是否可以向公众募捐)

(1)公募基金会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2)非公募基金会

2.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1)特定的公益目的,

(2)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固定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原始基金分别不低于800、400、200万

(二)设立基金会的申请与登记

申请---60日内决定

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其中基金会章程应载明相关事项明确

审查期60日

(三)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

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审查期60日

该类机构可以在国内开展活动但不能组织、接受捐赠

此部分社会工作师考试内容作为了解

二、基金会的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1.理事会的组成

(1)理事数量:5-25人。

(2)任期:由章程定,每届不超过5年,可连选可以连任。

(3)限制: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未担任专职的理事不得领取报酬。

领取报酬理事数量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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