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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第14章第3节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9-12-13

5.享受待遇的程序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

告知社保经办机构(15日内,单位)

登记(失业人员,到指定就业服务机构)

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

此部分社会工作师考试内容需要掌握

二、工商保险制度的法规与政策:

(一)参保范围

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

工伤保险金:

单位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

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工伤保险基金

差别费率: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

浮动费率:不同企业会因为上一年度工伤发生率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缴费率 。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2、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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