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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08-05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10月31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1月1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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