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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社工师初级综合能力考点:妇女合法权益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21-07-26

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 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第四十九条规定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 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七、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 ,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 答复。

第五十四条规定 ,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命题规律分析  

本考点的考查题型多为单选题,常考内容是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在考查形式上,一是考查考生对政策与法规的记忆,题干直接呈现法条内容。二是考查考生对政策与法规的运用,题干描述具体案例,让考生在选项中选择适当的做法。

这部分知识需要考生坚定正确的立场,如男女平等、女性生育自由等。在考试中,只要站稳正确立场,考生就不会偏离正确的答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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