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7年度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6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后,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报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原标题: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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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