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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工师法规与政策第八章:军人抚恤优待法规与政策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12-13

(2)遗属享有定期抚恤金的标准:

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确定。

(3)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及终止:

前提:享受定期抚恤对象死亡。

处理:增发6月抚恤金。

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三、残疾抚恤的具体规定

(一)残疾抚恤的对象和

现役军人残疾性质及等级的认定

1、残疾抚恤对象:

因战、因公致残---一至十级享受抚恤

因病致残---------一至六级享受抚恤

2、残疾性质的认定:

(1)因战致残

(2)因公致残

(3)因病致残

3、等级认定:

(1)认定依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标准确定:民政、劳动保障、

卫生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

(3)具体认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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