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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工师法规与政策第十章: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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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益慈善事业的法规与政策

一、公益慈善的特点和领域

(一)公益慈善的特点

概念:公益慈善事业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自愿、无偿(性质)的给予慈善对象以及服务慈善对象的组织(对象)物质、资金、服务或其他方面善意帮助和支援(内容)的活动的总称。

特点:自愿性、大众性(社会性)、公益性

(二)公益慈善的领域

公益事业的具体内容----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公益慈善组织

请在此处填写内容!

二、公益慈善组织

(一)公益慈善组织的特点---非营利性//公益性

(二)我国公益慈善组织的主要类型

------慈善基金会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草根慈善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我国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

基本信息:

2005年,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1.培育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的方针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行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

2.鼓励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三个围绕

3. 鼓励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开展活动,加强人才培训

4.规范和监督慈善类民间组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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