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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工师法规与政策第十四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法规与政策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12-25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

(3)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待遇

1、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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