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位置: 社会工作师 > 备考资料 > 法规与政策 >

2019年社工师法规与政策第十四章: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法规与政策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12-25

补偿方案:

补偿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超过15%)

补偿方案内容: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补偿范围

2.基金使用和补偿范围

基金使用

--根据各地统筹模式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

--新参合农民的体检费用的适当支付

--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的适当补偿

--结余过多对得到大病补偿农民的二次补偿

补偿范围

3.住院、门诊补偿管理

住院补偿

--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原则不分段补偿

--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3.住院、门诊补偿管理

门诊补偿

--实行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家庭账户基金用于:

家庭成员的门诊费用、住院自费部分、体检费

结余转入下年度

--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

明确门诊补偿范围、设定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乡村两级就诊

4.转诊和结算办法

县内就医

--原则上不需要转诊、提倡医疗机构垫支或现场报销

县外就医

--简化转诊手续和补偿审批程序;规范县外就医行为

外出农民工就医

--输出地雨输入地医疗管理部门协商,制定输入地定点就医机构,方便农民工就医

四、 生育保险法规与政策

生育保险基金: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待遇:带薪产假、生育费用、生育津贴等

企业责任:缴纳生育保险费、保证职工生育待遇

企业欠付或拒付生育医疗费的法律责任----限期支付、赔偿责任

医疗服务管理:

实行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窗体底端

相关推荐:

2018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与政策试题模拟汇总

2018年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与政策》新考纲解析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