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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工师法规与政策第十二章:劳动合同的规定

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8-12-19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秘密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试用期条款的限制:

(1)试用期期限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试用期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不得超过六个月

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与专项培训费

保守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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